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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回收药用塑料瓶玻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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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2.08


假酒、假烟已是害人不浅,生产假药更是令人痛恨。近日,虹口区法院对一起结伙生产假药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魏林、王鹤、郭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1年。


魏林和王鹤是同乡好友,一起来上海闯荡,经过几年的努力,两人合伙承包了一家废品收购站。生意挺红火,两人又招聘了一名小工郭东帮忙。


由于收购站就开在一家医院旁边,经常有医护人员将使用过的名牌药用塑料瓶和使用说明书等拿到废品收购站处理,而同时也常有人高价回收这些药用塑料瓶魏林和王鹤很快察觉到这个情况,便四处打听这些包装的用途。经过几天“摸底”,魏林从同行处得知,现在时常有人回收昂贵药用塑料瓶,自行加工,装入廉价、伪劣药粉,生产出伪劣药品,然后销往外地。由于这么做成本很低,利润十分诱人。


于是,魏林、王鹤立即加入这个“行业”,从全市各大医院收购药用塑料瓶,还让郭东往返于各医院附近的废品收购站,高价回收药用塑料瓶,再从外地购进大量廉价的劣质药粉,3人结伙在自家的废品收购站内,将使用完的药用塑料瓶清洗干净,然后装入药粉,配上使用说明书等附件,伪造成足以乱真的名牌“成品药”,小小的“制药工厂”就这么建立起来了。


然而好景不长,3人刚准备为假药寻找下家,就被前来突击检查的民警查获,共有4000余盒刚封装完成的假药品被缴获。经鉴定,上述药品均不符合药物标准规定。


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均已构成生产假药罪,且社会危害性严重,不过鉴于3人认罪态度较好,假药尚未流入市场,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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