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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塑料瓶的质量检测标准

2025/4/3

 

药用塑料瓶的质量检测标准主要依据YBB00082002 - 2015YBB00262002 - 2015等相关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标准,具体如下:

 1. 外观质量:口服固体药用瓶一般为白色,口服液体药用瓶一般为茶色或透明,也可按客户要求生产其他色泽的产品,色泽应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明显变形和擦痕,不许有砂眼、油污、气泡,瓶口应平整光滑。

 2. 鉴别:包括红外光谱检测,产品使用材料的红外光谱应与对照图谱一致;密度检测,口服固体和液体高密度聚乙烯瓶应为0.9350.965g/cm³,口服固体和液体聚丙烯瓶应为0.9000.915g/cm³,口服固体和液体聚酯瓶应为1.311.38g/cm³。

 3. 密封性:抽真空至27kPa,维持2分钟,瓶内不得进水或冒泡。

 4. 水蒸气透过量:口服液体药用塑料瓶重量损失不得过0.2%;口服固体药用塑料瓶水蒸气渗透量不得过1000mg/24h·L

 5. 抗跌性:口服液体药用塑料瓶按试验条件自然跌落至水平刚性光滑表面,不得破裂。

 6. 震荡试验:口服固体药用塑料瓶按试验条件应合格。

 7. 炽灼残渣:按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遗留残渣不得过0.1%(含遮光剂的瓶炽灼残渣不得过3.0%)。

 8. 乙醛:药用聚酯塑料瓶照气相色谱法测定,乙醛不得超过千万分之二。

9. 溶出物试验:口服液体药用塑料瓶对溶液澄清度、重金属、pH变化值、紫外吸收度、易氧化物、不挥发物进行试验;口服固体药用塑料瓶只对易氧化物、重金属、不挥发物进行试验,结果均应符合标准要求。

10. 脱色试验:着色瓶应按标准要求进行试验,浸泡液颜色不得深于空白液。

 11. 微生物限度:口服液体药用塑料瓶细菌、霉菌、酵母菌每瓶不得过100个,大肠杆菌不得检出;口服固体药用塑料瓶细菌数每瓶不得过1000个,霉菌、酵母菌每瓶不得过100个,大肠杆菌不得检出。

 12. 异常毒性:按标准和依法进行试验,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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